为确保今年秋粮收购有序进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收购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各县区秋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转发了省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积极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结合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秋粮收购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突出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督查“两手抓”,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秋粮收购督查的范围、对象包括哪些?
纳入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范围的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等11省(区)是这次督查的重点省份,主要检查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点,确保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山东省未纳入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范围。我市的检查对象是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等。
秋粮收购督查在什么时间开展?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至2020年3月。
对市场化收购主体如何开展督查?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同时要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情况、检查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安全储粮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多元主体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坑农害农等违规行为。
怎样保证秋粮收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强化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必须抓好抓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一要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用好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二要创新执法理念,用好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将严格依法检查与督促完善收购政策制度、加强内部收购管理、建立有效监督检查机制等结合起来,不断规范政策性粮食收购行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
三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发行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