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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8:04

为加强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出租车)管理,规范车辆技术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规定》和《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网约出租车车辆技术标准如下:

一、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新能源汽车,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2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

(三)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以上;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

(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六)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并接入交通运输监管平台。

二、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装置。

三、网约出租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出租车经营。

四、本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