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陕西省和渭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严控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现决定在我市公共交通工具采取相应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30日起,市辖区(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运营时间调整为早7:00至晚19:00,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0年1月30日起,乘客在搭乘公交、出租时,必须向驾驶员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配合驾驶员做好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登记工作;
三、乘客在搭乘公交、出租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监督驾驶员佩戴口罩;
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不配合者,驾驶员不得搭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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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