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切实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案件核查、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执法督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推荐名额。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总体规模控制在60人左右,包括粮食和物资储备两个检查品类。为实物(含仓储管理)、账务、统计和质量等检查、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方向。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市、县两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地方粮食(物资)储备库的业务骨干,原国家、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推荐专业或方向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熟练掌握推荐品类和专业方向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材料撰写和计算机信息化能力,能胜任相关检查工作。
(三)近年来在国家或省市级组织的库存检查或涉粮涉储案件核查中,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对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选取,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选人员,由区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推荐。推荐时应明确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涉及多个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的,应明确首选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并排在第一位。
(二)名单审核、择优推荐省人才库。2020年12月15日前,市局成立由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规划与产业科、监督检查科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纳入全市人才库,并择优推荐省级专业人才库。必要时,市局可直接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人才库。
四、使用和管理
(一)专业人才的使用。市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随机抽调和利害回避等原则,选用人才库人员开展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核查及相关领域调查研究、课题探讨、技术咨询等。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专业人才的工作表现可作为对本人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专业人才的管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因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不能满足检查需要、违反检查工作纪律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人才库抽调工作的,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及时申请退出人才库。市局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人才库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为专业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并通过组织培训、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为专业人才实现自我发展和成长拓宽路径。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安排。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协调,强力推进,主动加强与辖区有关单位、企业沟通合作,认真做好人才库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被推荐人选从事的业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特别要结合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综合考评,严格把关,分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进行择优推荐。
(三)做好后续工作。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的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及时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更新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维护管理。
联系人:沈庆强,电话:0539-8055727。
外网邮箱:lysjdjc5727@163.com。
附件:1.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名额分配表
2.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名额分配表
县区/单位 |
实物检查方向(含仓储管理) |
账务检查方向 |
统计检查方向 |
质量检查方向 |
物资储备检查方向 |
合计 |
兰山 |
1 |
1 |
1 |
1 |
1 |
5 |
罗庄 |
1 |
1 |
1 |
1 |
1 |
5 |
河东 |
1 |
1 |
1 |
1 |
1 |
5 |
郯城 |
1 |
1 |
1 |
1 |
1 |
5 |
兰陵 |
1 |
1 |
1 |
1 |
1 |
5 |
莒南 |
1 |
1 |
1 |
1 |
1 |
5 |
沂水 |
1 |
1 |
1 |
1 |
1 |
5 |
蒙阴 |
1 |
1 |
1 |
1 |
1 |
5 |
平邑 |
1 |
1 |
1 |
1 |
1 |
5 |
费县 |
1 |
1 |
1 |
1 |
1 |
5 |
沂南 |
1 |
1 |
1 |
1 |
1 |
5 |
临沭 |
1 |
1 |
1 |
1 |
1 |
5 |
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
3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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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附件2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日期: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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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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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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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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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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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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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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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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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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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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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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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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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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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品类 和专业方向 |
(注:) |
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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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介绍及在该 领域取得的成绩 、参加历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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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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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二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推荐单位各执一份。 |
2、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填写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有在职学位的可以在括号内加注。 |
3、学习工作经历,从上大中专院校开始填写,列明主要经历即可。 |
4、照片处应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或者.bmp。 5、有多个推荐专业类别的,要把主要从事的专业类别放在第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