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粮食局:
根据《临沂市粮食安全和流通工作考核办法》通知要求,为更加有效推进粮食流通工作的开展,市局制定了粮食流通工作考核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主要考核各县区粮食部门的粮油产品展示展销、行业荣誉称号、粮食调研论文及学术成果、统计报表、放心粮油工程、主食产业化、粮食流通工作信息、粮油质量检测、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
二、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方式:由市粮食局职能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进行考核评分。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临沂市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工作考核办法》综合使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粮食流通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科室中心具体负责考核事项的落实,于次年的1月10日前由监督检查科汇总。
附件:临沂市粮食流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全市粮食流通工作考核标准.zip
临沂市粮食局
2018年6月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