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县(市)海事处(航运管理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春季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春季期间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早动手、早部署、早安排,及早制定旅游旺季的水上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思想到位、宣传到位、监管到位、预案到位、防范到位、处罚到位,严防安全工作中的松懈思想,确保辖区水上船舶交通安全;
三是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合理安排航次,要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根据客流信息随时调配安排,确保春游季节在我市境内港口,码头不发生游客滞留现象;
四是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保证投入旅游运输的每一条船处于适航状态;
五是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检查和巡查次数,要严查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船,杜绝船舶超载超核定路线和航区航行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三无”船舶,发现“三无”船舶营运或参与运输活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